| 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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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02 13:22 文章来源:辽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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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0日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辉所作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08年,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履行检察机关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官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辽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夺取小康社会建设新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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