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阳市商业局倡导诚信兴商 构建和谐流通 |
|
| 2006-08-23 14:40 文章来源:辽阳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了规范我市流通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增强我市商贸服务行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推进商业领域的信用建设,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商业局倡导在全市商品流通领域开展“诚信兴商”活动。诚信兴商是全市商贸服务行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振兴行业的重要措施,是我市商贸、服务行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自身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
开展“诚信兴商业”活动,包括对诚信的宣传教育,各种诚信创建活动和参与方信用制度建设等三个实践环节。“诚信兴商”必须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商业企业要营造良好的经营规范、行为自律和良性发展的“窗口”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广泛宣传“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以诚信态度对待企业相关各方;二是杜绝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价格、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健全商品进货验证制度,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采取科学有效措施,保证销售商品质量;五是保证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在店堂内设立适当的标志,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方便消费者购物,保障消费者安全;六是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维持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标准的服务,不谋取暴利及一切不正当利益;七是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它售后服务,对售出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八是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主动接受政府、行业和消费者监督,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必须紧密联系行业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依靠社会和广大群众,着力解决影响商贸服务行业诚信形象和振兴发展的重大问题。联系行业实际,要求“诚信兴商”活动,要立足于行业发展的全局,通过改善商贸服务行业的信用状况,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建立良好的流通秩序和日趋完善的商品流通体系。突出工作重点的目的是不分散使用力量,而是选择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领域和问题集中突破。例如,从抓诚信经营入手,下大力量解决食品卫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商业宣传、恶意违约和欺诈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重点问题。“诚信兴商”是一项开放的活动,必须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推动。近年来,已有较好的基础。例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商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和“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等等,使得“诚信兴商”活动有一些可借鉴的经验。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一些新的诚信实践。
深入地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必须有制度作保障。这就需要在宣教活动和诚信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信用档案和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企业信用状况公示,推行重大投资及贸易合作项目决策前的征集评估制度等,使“诚信兴商”活动与促进行业和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相结合,将商贸服务行业的诚信经营建立在制度化基础之上,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商品流通领域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市、县(区)商业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打好基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用“打造诚信商业,构建和谐流通”的实际成果和不断净化的商业诚信环境,促进打造“实力辽阳,诚信辽阳,平安辽阳”创造活动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