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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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9 14:20 文章来源:辽阳市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辽建[2006]349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特编制《辽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一、规划依据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依据《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辽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目的
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抑制住房价格,建设适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基本需求。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从2006年至2010年,规划范围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以下简称城市中心区)和宏伟区、弓长岭区。
四、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2006至2010年共建设住房60663套,建筑面积540万平方米(城市中心区42518套、369万平方米;宏伟区6823套、70万平方米;弓长岭区11322套、101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部分廉租住房)6905套,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与“十五”期间相比,住房建筑面积增加276万平方米,增长104.5%。
五、2006至2007年住房建设规模
(一)2006年新开工住房建设情况
2006年新开工建设住房共计11517套,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0112套、9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176套、9.19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29套、0.18万平方米)。其中:
1.城市中心区建设商品住房6006套,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229套,建筑面积0.81万平方米;庆化公司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2套,建筑面积8.44万平方米。
2.宏伟区建设商品住房2460套,建筑面积29.41万平方米;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建设经济适用住房94套,建筑面积0.75万平方米。
3.弓长岭区建设商品住房1646套,建筑面积12.59万平方米。
2006年6月1日后开工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21.81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4.69%。2006年新开工建设住房结转到2007年竣工面积47万平方米。
(二)2007年住房建设计划
计划建设住房14050套,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城市中心区10015套、85万平方米;宏伟区3011套、25万平方米;弓长岭区1024套、1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部分廉租住房)1500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比2006年增加12万平方米,增长11.1%。
为节约和集约用地并向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倾斜,2007年计划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达到86.66万平方米,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2.22%。
六、保障措施
为切实抓好住房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强化住房建设年度 计划,市政府成立辽阳市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和单位依据本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新建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套型结构比例、住房用地计划,加强住房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保证本规划及年度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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