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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银行行长答记者问:如何贯彻实施《反洗钱法》
2007-01-09 10:54  文章来源:辽阳市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行长高兵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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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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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已经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各项国际公约均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2003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同时,还相继发布了反洗钱行政法规和一系列金融法规,确立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以及大额现金管理等制度,确立了我国反洗钱报告和反洗钱信息监测制度的基本框架。然而这只是反洗钱规章,其法律位阶较低,法律效力有限,导致与其他有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性差,不利于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根据《立法法》,反洗钱工作的内容、性质、特点和任务决定了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律,建立我国的反洗钱法律制度。所以,从2000年以来,连续五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有关反洗钱立法的议案,要求尽快制定反洗钱法。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04年3月成立了反洗钱法起草组,2005年8月完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2006年4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经过三次审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以144票赞同,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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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制定《反洗钱法》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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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制定《反洗钱法》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利于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保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四是有利于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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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反洗钱法》立法的宗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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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其相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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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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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洗钱法》共七章、三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一个部门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国的反洗钱行政事务,明确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分工。二是明确反洗钱义务主体为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规定了其范围及其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具体办法。三是规定和限定了反洗钱部分调查措施的行使条件、主体、批准程序和期限。四是规定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五是明确对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负责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违反《反洗钱法》规定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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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反洗钱法》所称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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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洗钱法》所称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反洗钱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授权,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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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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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机构应该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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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法规定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他机构。二是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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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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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融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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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开展反洗钱工作是否会侵犯金融机构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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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开展反洗钱工作不会侵犯到金融机构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反洗钱法》规定:一是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二是对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三是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和保存,避免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四是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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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会公众参与反洗钱的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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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举报人可以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进行在线举报,也可以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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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反洗钱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这是《反洗钱法》为社会公众规定的一项反洗钱义务,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和配合,同时也是提高社会诚信、构建社会和谐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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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将如何开展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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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中编办发[2003]14号)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辽阳市中心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中央银行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和总、分行授权在本辖区内履行反洗钱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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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将认真履行《反洗钱法》赋予相关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辽阳市各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建立《辽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向辽阳市政府、辽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辽阳市反洗钱工作情况;履行法律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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