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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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7 14:31 文章来源:辽阳市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7月11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7日以来,我市发生了较强降雨,部分地区降了大暴雨。8月下午,灯塔市鸡冠山乡、西大窑镇、铧子镇遭受了大风、冰雹和强降雨袭击,致使农作物受淹、畜禽死亡、道路被冲毁、桥梁和电力设施受损、居民房屋进水。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造成很大损失。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特别关注附近有人居住的泥石流和山洪易发区、小水库、尾矿坝、采煤沉陷区的防洪安全,要加大对危房、校舍、养老院的巡查力度,发生汛情时要及时安排居民和学生撤离并妥善安置。
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重点抓好浑、太及中小河流、小水库、病险工程、城市防洪、防台风、山洪灾害、尾矿坝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逐项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清、情况清、汛情清、抢险技术清,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
加强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的防范。东部山区是重点,特别是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的排岩场、尾矿坝要严加防范。要加强宣传,让群众了解山洪灾害的特点,增强防灾意识,掌握逃险和自救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好预警预报,落实好群众逃险避险方案。
加强河流重点险工险段和小水库防汛工作。对险工险段要加强巡查,时时注意雨情、水情和险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一些小水库汛期要空库运行,确保安全。
各县(市)区对河道内阻水建筑物、林木、堆积在河道内的沙堆、矿渣等要依法彻底清除,保证洪水能正常宣泄。
落实好抢险队伍、备好抢险物资。要保证抢险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抢险物资要注重质量,要储存在险工险段附近,保证能最快时间运抵现场。
各级防汛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保证雨情、工情等防汛通讯网络畅通,及时通报各地的雨情、水情和工情,要加强值班值宿,保证24小时不漏岗。各级防汛指挥部和相关单位领导要上岗到位,遇到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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