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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长 唐志国 推行阳光政务 提高服务水平
2009-05-15 13:02  文章来源:辽阳市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辽阳市长 唐志国 推行阳光政务 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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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上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深刻理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贯彻落实。下步工作中,全市上下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认真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据《条例》和《保密法》等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

  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政府的各类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梳理历年信息。同时,还要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形成标准的公开文本,按照规定要求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受理和答复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

  努力建立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和补充完善工作,确保所收录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真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四清理四公开”工作,在清理单位职权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行政权限。

  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提高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的科学性。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权力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流程图,明确并公开行使条件、承办单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

  第三,扎实做好基层和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着眼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搞好党和政府出台的各项利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公开,加强对农村各项改革措施及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公开力度。

  着眼于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加大对教育、医疗、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事项办事公开的力度,特别是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资金使用情况要全面及时公开。

  着眼于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各类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着眼于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围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选拔使用和单位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的问题,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着眼于解决和处置好重大事故和应急突发事件,按照及时准备、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的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逐步探索建立网上查询、投诉、求助等服务体系,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整合全市层级网站资源的政府网站服务体系。

  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要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积极建立健全社区和村屯公开载体,让政务公开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

  要充分发挥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市和各县(市)区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努力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效能监察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第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责任制。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按照《辽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继续实行年度工作任务日常考核和半年、年终定期考核制度,促使政务公开更加规范有序运行。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努力推行阳光政务,提高服务水平,开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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